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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主席 Paul Atkins,在 7 月 7 日公布了 2026 年的監管議程。其中最受矚目的一項,就叫做「Regulation Crypto」。
過去這幾年,SEC 對加密貨幣的態度,靠的是幕僚指引跟個案回信撐著,這些東西換一任主席,一封備忘錄就能全部推翻,讓創業團隊面對監管宛如瞎子摸象,沒有人能真的確定之後會不會突然被 SEC 抄家。
因此現任主席 Atkins 要做的,就是建立一套能夠寫進聯邦法規、正式生效的規則。這也是川普政府上任以來,SEC 第一次要採用這麼有份量的監管工具,處理加密貨幣這產業。
這篇文章,就來拆解 Regulation Crypto 可能會改什麼、「正式規則」跟過去的做法差在哪、加密貨幣產業內部如何看待本次行動、還有這場監管賽跑接下來會怎麼影響加密貨幣創業?
要理解這次改革在解決什麼問題,必須先懂一個基本概念:Howey Test。
這是美國法院用來判斷一項投資是不是「證券」的測試,簡單說,如果你出錢投資一個共同事業,期待靠別人的努力賺錢,這就可能被認定是證券。問題是很多加密貨幣代幣本質上就是這樣 —— 投資人買代幣,期待團隊把項目做起來,等待代幣漲價之後套現。
麻煩的是,只要事業一旦被認定是證券,發行方就得走跟股票上市差不多的完整註冊揭露程序:財務報表要審計、要揭露公司治理結構、還要持續每季交報告。
這對一個可能只有幾個工程師、連公司都還沒賺錢的早期新創來說,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,光是律師跟會計師的費用,可能就把募到的資金燒掉一大半。
前任主席 Gary Gensler 任內,SEC 採取的是「執法式監理」:不先講清楚規則,先告你,用一場又一場的訴訟劃出紅線。Binance、Coinbase、Ripple、Kraken 都被告過,罪名多半是「未註冊證券發行」或「未註冊交易所」。
雖然這些案子後來在川普政府上任後多半撤銷或和解,但那幾年的帶來的動盪和不確定性,已經對產業造成實質的影響,不少創業團隊乾脆把公司註冊地搬到新加坡、杜拜或瑞士,導致美國本土反而錯過了一部分早期加密貨幣創新的紅利。
而這,這正是這次改革想解決的核心痛點:模糊不清的規範,比嚴苛的監管更傷產業!
這個提案,目前還在白宮 OIRA(資訊與監理事務辦公室)審查階段,還沒有正式公布規則全文,但根據目前揭露的架構,主要包含三個部分。
第一,新創豁免。一個剛推出代幣的專案,可以豁免完整證券註冊程序,最長 4 年。這段期間,團隊可以邊發展網路邊做生意,不用先繳交跟股票上市一樣厚的文件,但要公開簡化版的揭露資訊,讓投資人至少知道自己買的是什麼。
第二,募資額度限制。新創階段最多可以募 500 萬美元。等專案進入比較成熟的階段,12 個月內最多可以募到 7,500 萬美元,但這個階段要求提供經過審計的資產負債表,還有半年報。這個額度設計,跟現有的「Regulation A+」(一種既有的小額募資豁免規則)邏輯類似,但揭露義務更輕。
第三,安全港機制。有些代幣專案,一開始靠核心團隊管理,但目標是逐漸「去中心化」,把控制權交出去。安全港就是給這種正在退場的發行方一個法律保護,避免他們因為代幣被認定是證券而被追究責任。
SEC 過去監理加密貨幣的方式,其實分好幾個等級,效力差很多。最鬆,也導致最多爭議的兩種,就是所謂的「員工指引」跟「不採取行動函」。
・員工指引:SEC 幕僚的個人理解,不是委員會投票通過的正式決議
・不採取行動函:業者主動問、SEC 個案回覆「暫時不告你」,只對那家公司有效,換一家公司問同樣問題可能得到不同答案
這些東西沒有法律拘束力,換一任主席,一封內部備忘錄就能推翻。過去幾年 SEC 對加密貨幣的態度反覆搖擺,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監理立場停留在這個層次,禁不起政治風向轉變。
正式規則則完全不同。一旦走完公告評論程序、正式刊登在聯邦公報上,要撤銷就得再走一次完整的公告評論程序,可能要花上好幾年。
這也是為什麼 Atkins 這麼急著在自己任內把這件事做好。現在做,將來才有機會變成「制度」,而不是隨政治風向擺動的政策偏好!
民主黨參議員 Elizabeth Warren 跟 Chris Van Hollen,在今年 4 月就警告過,SEC 這種「量身訂做」的豁免路徑,會削弱幾十年累積下來的投資人保護機制。
具體來說,走豁免路徑募資的投資人,拿到的只是簡化版揭露,沒有完整註冊下才有的《證券法》第 11 條求償權。也就是換句話說,如果公司揭露的資訊有重大不實,投資人在豁免路徑下能主張的法律救濟,比完整註冊的情況少得多。
用比較白話的方式就是:同樣是被坑,買了完整註冊公司股票的投資人,事後告贏的機會比較大;買了豁免路徑代幣的投資人,手上能夠進行權利救濟的法律武器了了無幾。
而前 SEC 首席會計師 Lynn Turner 講得更直接,他認為國會版 CLARITY Act 裡同名的募資豁免條款「嚴重不足」,可能會「養出下一個 FTX」。
背後的邏輯是:揭露義務一旦變輕,投資人判斷風險的資訊就變少,一旦出事,往往等到規模已經滾大才被發現。FTX 當年就是靠著監理模糊地帶快速擴張,等到帳目問題曝光,投資人的損失已經沒辦法挽回。Turner 的擔憂,本質上是認為歷史可能會因此重演。
有意思的是,加密貨幣產業內部也沒有取得共識。
Citadel Securities 主張 SEC 應該走完整的公告評論程序來訂規則,理由是用行政豁免手段,會讓監理強度變得不夠扎實,日後也更容易被法院挑戰程序瑕疵;相對地,Blockchain Association 認為 SEC 過去本來就用過豁免手段,沒必要多此一舉重新走一次完整程序,拖慢產業期待已久的鬆綁時程。
也就是說,這不只是單純「監理機關 vs 產業」的對立而已,就連產業內部對「該怎麼被監館」這件事本身都有分歧。有些業者想要的是速度效率,有些業者想要的是程序上更難被推翻的確定性。
整體而言,國會那邊 CLARITY Act(市場結構法案)去年 7 月已經在眾議院通過,但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今年 5 月 14 日才以 15 比 9 的票數過關,進度明顯落後。
根據目前的討論,如果法案今年要有機會通過,8 月國會休會前必須完成參議院表決,否則就要拖到期中選舉之後,變數更多。
也因此導致局勢呈現一個微妙的賽局:SEC 想在國會之前,自己先把規則定下來。
如果國會今年真的沒辦法通過 CLARITY Act,SEC 這條 Regulation Crypto,可能就會變成美國加密貨幣監理最主要的實際依據。但如果國會後來真的通過了,這兩套規則要怎麼整合、誰的位階更高,可能又會是下一輪的爭議焦點。
總借來看,這次改革本質上是一場「行政機關先動、立法機關慢動」的制度賽跑。SEC 想搶在國會前面,把一套對產業友善的規則變成正式制度;國會版的 CLARITY Act 進度落後,但一旦通過,法律位階通常比行政規則更穩固,未來也比較不容易被下一任 SEC 主席用行政手段推翻。
這兩條路徑最終走到哪一步,會決定美國加密貨幣投資人受到的保護程度,差異可能不小。
關於這個問題,歷史上確實有例子可以參考。
GENIUS Act 去年 7 月簽署成為正式法律那一週,比特幣衝上 12.3 萬美元附近的高點;CLARITY Act 同一個月在眾議院以 294 比 134 高票通過,跨黨派支持度也創下紀錄。監管進度跟市場情緒,那陣子確實是同向的。
但故事沒有這麼簡單。半年後的今年 2 月,儘管 GENIUS Act 已經正式生效,CLARITY Act 也持續在推進,市場反而崩得更兇——Fear & Greed Index 一度跌到歷史新低的 5,比 Terra/Luna 崩盤、FTX 破產時都還要恐慌,比特幣 ETF 同期五週內流出 38 億美元。監管利多,完全被升息預期跟總經逆風蓋過去了。
換句話說,法案通過本身,可能不是市場回暖的條件,頂多輔助的燃料。
SEC 這次想繞過國會、自己先動手的 Regulation Crypto,如果真的拍板定案,短期價格會不會有感反應,很可能還是得看當下的總經風向決定。
這種「行政先行、立法補位」的模式,其實也不是加密貨幣監管的特例。
過去在金融科技、共享經濟等新興產業,也常出現類似的節奏。畢竟法規本來就會落後產業發展,行政機關先用手邊的工具搭一個過渡框架,等產業穩定下來,國會再回頭把規則寫成法律。
差別在於加密貨幣這次的賭注特別大:市場規模已經數千億美元,一旦框架設計得不夠嚴謹,付出代價的可能會是投資人;但站在產業的角度,這幾年的監管空窗期,產業付出的代價同樣不小。對創業團隊來說,一套「不夠完美但確定」的規則,往往比「完美但遙遙無期」的立法更有實際價值。
等到 7 月底如果 SEC 正式公布提案全文,細節(募資額度、豁免年限、安全港的認定標準)都可能跟現在流出的版本有出入,我們將持續替各位追蹤正式文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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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i
主要關注 DePIN、AI、Crypto Gaming、 RWA。因為投機而來,留下來是想知道會發生什麼好玩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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